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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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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葉雯琳 - 教務處 | 2018-04-26 | 點閱數: 449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7 年 4 月 3 日客會文字第 1070005142 號函辦理。
二、原客家委員會 107 年 3 月 23 日客會文字第 1070004507 號函頒之「107 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實施計畫」,說明五內容係為誤植,臺中市和平區及新社區學校住宿費、入住當日晚餐及翌日早餐等費用僅限於總決賽編列,特函更正。
 

  • 客家委員會更正之「107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實施計畫.pdf
    1) 客家委員會更正之「107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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