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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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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詹榮原 - 學務處 | 2025-01-03 | 點閱數: 149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3 年 12 月 31 日 253491 號公告辦理。

二、本案須於 114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前提報相佐證資料函送府民政局,並回傳可編輯之電子檔( word 、 odt 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三、本案承辦人民政局黃小姐,電話: 06-3901038 ,電子信箱: cabbu0309@mail.tainan.gov.tw 。

四、檢附原函、旨揭實施計畫及本市初選作業流程各 1 份如附件。

  • 內政部函.pdf
    1) 內政部函.pdf
  • 台南市初選流程.pdf
    2) 台南市初選流程.pdf
  • 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odt
    3) 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odt
  • 原函-民政局.PDF
    4) 原函-民政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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