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一、類別、甄選名額及聘期:
編號
類別
代理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聘期
備註
1
普通班
長期代理教師
留職
停薪
自實際聘任日起聘-114/07/31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