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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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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周偉明 - 學務處 | 2016-05-04 | 點閱數: 760

說明:
一、依據本局「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 (附件 1 ),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以鼓勵優質學習成果。
二、本體育競賽類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
三、本活動表揚對象為 105 年 1 月至 3 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表揚標準請依「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 第 3 點辦理。

四、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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