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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0 年 5 月 12 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防疫通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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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11 日下午 2 時宣布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 6 月 8 日共 4 週,國內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本土病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亦立即召開防疫應變工作小組會議,研商校園防疫升級的各項具體作為,詳見新聞稿連結(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6907&s=776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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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家長及民眾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 校園自 5 月 12 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禁止對外開放。
- 校園室內場地一次性借用,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 學生升學權益之活動或市政府辦理之活動外,自 5 月 12 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停止借用。
- 如已申請場地借用及繳費,請洽總務處辦理退費事宜。
- 入校家長及洽公民眾一律由大門進出,入校者皆需配戴口罩,並於警衛室前量測體溫、完成實聯制登記,嚴禁直接進入校園避免違反防疫規定,待警衛室聯繫完後,至商討區接洽事項,勿直接進入教學區。
- 自 5 月 13 日星期四起實施入校體溫量測,請家長督促學童提早出門,以免量測體溫延誤作息時間。
- 搭乘學生交通車應落實量體溫、戴口罩。
- 防疫期間,請落實勤洗手、戴口罩、量體溫、生病不上學,避免到人潮擁擠地點,並遵照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 家中同住之人如因故需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請務必通知導師,以利學校進行相關配套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