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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110 年 7 月 19 日新北稅企字第 1103140448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該處與 HAPPY GO 合作辦理,申請辦法請參閱該處原函(如附件),如有本案活動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該會計畫承辦人張郁暄小姐(電話: 02-89528200 分機 131 )。
三、上開活動詳情請上「稅不著—呼叫暗光鳥」粉絲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ntpctax/ )或活動網站(
https://event.happygocard.com.tw/app/uat/event/event2021_NTPinvoice_part2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10 年 7 月 5 日管制字第 1105016385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暨附件 1 份)。
二、依民用航空局函說明,在不影響飛安原則,考量一般有人航空器作業高度不得低於 500 呎且亦應避讓障礙物,爰修正「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說明」。
三、本次修正內容摘略如下:
(一)在航空站自地面或水面起算 200 呎以上高度禁止活動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申請單位簽具切結書敘明不超過所在位置 100 公尺半徑範圍內之最高遮蔽物體(如建築物等)且不逾距地面或水面 400 呎,即無需派員至航管單位亦無需發布飛航公告,惟作業前、後應通知機場管理單位。
(二)在限航區或飛行場...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