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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4 月 22 日 196253 號公告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 Omicron 新型變異株威脅尚未減緩,且境外移入病例數尚處高點,本土疫情亦持續升溫,社區傳播風險快速升高,爰自 111 年 4 月 22 日起,再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 24 類場所(域)人員 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
三、為確保學校工作人員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請尚未完整接種 3 劑 COVID-19 疫苗之人員儘速接種,並於 111 年 5 月 9 日起依下列規範辦理:
(一)學校工作人員皆應接種 3 劑 COVID-19 疫苗,請接種 2 劑疫苗已滿 12 週者,應儘速接種第 3 劑。新進人員...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4 月 18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499175 號ㄏ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於本年 3 月 18 日以肺中指字第 1113700128 號函,請本府掌握隔離或檢疫期滿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 2 天及第 4 天公費家用快篩檢測結果且執行必要之防治措施,並每日回復追蹤處理情形,先予敘明。
三、為減輕第一線人員行政作業及提升快篩檢測結果追蹤效率,指揮中心已完成快篩簡訊回報結果介接至旨揭系統作業,操作方式說明如下:
(一)檢測結果回報方式:指揮中心將每日以電子郵件提供報表予臺南市政府,以及時掌握名單與檢測結果,請於旨...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4 月 15 日教網中心 195913 號公告辦理。
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兼顧校園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臺南市教育局參酌旨揭教育部標準,併考量疫情及相關建議,規劃預防性措施,以合宜且符合實務之方式,依確診個案及其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決定暫停實體課程之對象及恢復實體課程之時機,並視疫情滾動式修正;本市暫停實體課程標準(依教育部 111 年 4 月 14 日公函修正):
(一)學生同住家人經衛生單位「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在篩檢結果未確認為陰性前,核予該生防疫假 1 日,並提供線上課程,經檢驗為陰性後,得返校上課。
(二)班...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4 月 12 日 195681 號公告辦理。
二、因應教育部 111 年 4 月 12 日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經教育局與衛生局研商後,擬定臺南市所屬學校因應 COVID-19 實施暫停實體課程標準如下,並自即日起適用:
(一)學生同住家人經衛生單位「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者),在篩檢結果未確認為陰性前,核予該生防疫假 1 日,並提供線上課程,經檢驗為陰性後,得返校上課。
(二)班級內有 1 名師生經衛生單位「匡列」為居家隔離者,在篩檢結果未確認為陰性前,該班暫停實體授課 1 日,改為線上課程,經... 觀看完整文章
本校於 4/9 上午接獲教育局通知,本校有學生因與確診者足跡重疊,匡列採檢後確診。依「臺南市所屬學校因應 COVID-19 確診或師生匡列之處理 SOP」辦理以下相關事項:
一、停課時間:
1.全校停課: 4/9-4/10 。
2.確診學生班級停課時間: 4/9-4/18 。( 學校已製發緊急聯絡通知該班家長後續事項。)
二、相關因應措施:
1.4/9-4/18 期間,所有學校集會、音樂社團、體育社團、課後社團暫停練習及上課。
2.4/9-4/18 期間,課後照顧、學習扶助、補校等正常上課,學校會進行加強清消及健康監測,上課前也會請老師確實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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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4 月 7 日 195471 號公告辦理。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鑒於目前衛生單位檢驗結果確認時效已縮短,且避免全校停課造成學校作息之衝擊,爰修正部分停課標準,修正後停課標準如下:
(一)學生同住家人經衛生單位匡列為疑似個案時,核予該生防疫假停課 2 日。
(二)班級內有 1 名師生被衛生單位匡列疑似個案時,該班級停課 2 日。
(三)班級內有 1 名師生確診時,該班停課 10 日、全校停課 2 日。
(四)該校 2 名師生經衛生單位通知確診時,全校停課 10 日。
三、本次修正取消「原班級內有 1 名師生被衛生單位匡列疑似個案時,全校預防性停課 1 日」之規定,學校仍應落實校...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