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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轉出至他校
請家長攜帶(新)戶口名簿(若新學校需要遷戶籍,請家長先遷好新戶籍)、監護人身分證(若只有一方過來辦理轉學,請帶另一方身分證)、圖書館借書還清。
事先電話聯絡註冊組 2324462#913 辦理轉學時間。(避免不在,白跑一趟,建議 1/20 、 1/21 辦理)
辦好手續後,三日內轉入新學校(不含假日)
學生轉入至本校
他校辦理轉出後,攜帶轉出證明單及戶口名簿至本校報到。
辦好轉出手續後,三日內轉入本校(不含假日),可事先電話聯絡註冊組 2324462#913 辦理轉學時間。
切記要本校學區學生才收,無人數限制(一般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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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6 條規定略以:「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 (市) 、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二、 111 學年度國中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國小應屆畢業生(相當於 98 年 9 月 2 日起至 99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之學生);國小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 104 年 9 月 2 日起至 105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之學生。
三、公私立學校登記報到期程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私立學校於 3 月 18 、 19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辦理新生登記, 3 月 20 日(星期日)...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