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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1 年 12 月 2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1303006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各機關(學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規定之延長辦公時數,每日連同辦公時數逾 14 小時或每月逾 60 小時者,依公務員服務法及旨揭服勤實施辦法,應報本府同意或備查,二級機關請經一級機關報府,區公所則經民政局報府,說明如下:
(一)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包含急迫必要且人力調度困難之情形): 1 個月內報本府備查。
(二)辦理特殊重大專案確有需要:事前報本府同意。
(三)季節(週期)性專案:事前報本府同意,惟以 2 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再延長 1 個月...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期 1 年(自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項目:新課綱推動相關課程與教學業務,共計 2 名。
五、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於 11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17 時 30 分前逕以電子檔(含 EXCEL 檔及 PDF 檔)郵寄至承辦人方正文課督 vin4064@gmail.c...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1 年 12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110003102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前經總處就其中「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延長辦理期間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先予敘明。
三、茲因受疫情影響,各保險業者推出旅遊平安保險相關商品作業進度不一,惟總處為使公教員工國內外旅遊保險優惠不中斷,爰由承作本方案之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續就前開「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含意外身故給付、意外失能給付、傷害醫療給付(實支實付)及個人賠償責任、劫持事故慰問金保險],再次延長辦...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