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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衛生福利部 113 年 7 月 31 日衛部心字第 1131761945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 113 年 8 月 2 日府衛心字第 1131054216 號辦理。
二、旨揭平臺係為提供一般民眾及各機關(構)、學校等相關單位,反映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之申訴管道,以協助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臺業者遵循自殺防治法第 16 條規定,並依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報導原則建立自律機制,提升自殺防治成效。
三、平臺相關資訊如下:
(一)網址: https://msp-appeal.org.tw (啟用後將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網頁)。
(二)服務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
(三)服務...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 依據 113 年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案活動由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於本(113)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辦理「我家的小劇場-家人關係成長營」(溪北場),歡迎期待增進親子關係之家長與 10-15 歲青少年踴躍參加。
三、 活動資訊摘述如下:
(一)活動時間: 11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 9:00-16:00
(二)活動對象:期待增進親子關係之家長與 10-15 歲之青少年,共 15 組 (家長與孩子須一同參與)
(三)活動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二樓研習教室)
(四)活動費用:本活動課程為免費,當日中午備有免費...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76670 號函辦理。
二、旨案永齡基金會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內容與國教署國民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教學人員研習所列課程主題(含學習扶助之目的與推動機制、低成就學生心理特質、學習動機及教學經營實務案例、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應用、分科學習發展、教材教法與教學策略)相符,研習時數合計 19 小時。
三、如貴校教師報名參與前揭研習,其於完成研習、通過該研習課程評量,並取得「永齡課輔教師」結業證書者,得採計本局國民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教學人員現職 8 小時或非現職 18 小時研習時數。
四、檢附「財團法人永齡慈善教育基金會辦理國民小學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暨本市 113 學年度學習扶助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日期: 113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16 時 40 分。
(二)辦理地點:臺南市西港區松林國民小學(臺南市西港區檨林里檨子林 39-1 號)。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擔任學習扶助一般國語科教師(上限為 65 人,因名額有限,建議各校指派一人報名,初任教師優先)。薦派教師務必全程參加,並於返校後與校內教師進行分享。
(四)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7 月 1 日起至研習前一週於教育局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號: 29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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