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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 108 年 10 月 28 日府衛心字第 1081139147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據「本市 108 年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及本府 108 年 8 月 26 日府衛心字第 1080846428 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反毒微電影「愛從家庭出發-毒防中心伴您行」,以 3 分鐘動畫,希冀結合各級學校辦理校園「反毒 e 起來」創意宣導活動,使學生及家長更瞭解毒品危害及推廣毒防中心功能。
(三)活動方式:本市「反毒 e 起來」校園創意宣導活動,請邀請每位學生及家長參加「反毒 e 起來」創意宣導活動,於線上觀看「愛從家庭出發~毒防中心伴您行」,並填寫觀看心得...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1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26868A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人壽慈善基金會 108 年 10 月 28 日國慈字第 10810001 號函辦理。
(二)活動期間: 108 學年度(108.10.01 起至 109.08.30 止)。
(三)活動:於數位學習平台 PaGamO 之「國中小世界」置入反毒題庫及任務,供學生進行線上學習(需登入)。
(四)若有相關疑問或需求,請逕洽活動聯絡人:(02)27551399 分機 2293(莊小姐)、 2295(劉小姐)
一、依據教育部臺南市第一聯絡處 108 年 10 月 23 日南市軍訓字第 108050005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2 月 20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80018057 號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暨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08 年 10 月 7 日南市家教諮字第 1081180866 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下:
1 、時間: 108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 17 時 30 分。
2 、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服務處團輔室(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 2 號,永康區復興國小內)。
3 、參加對象: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志工、未成年藥物濫用或高關懷學生之家長、對防制...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 108 年本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及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暨南瀛獅子盃第八屆反毒宣導書法比賽計畫辦理。
二、比賽時間: 108 年 12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
三、比賽地點:臺南市七股國民小學(地址: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 395 號)。
四、參加對象:
(一)國中組:就讀臺南市各國民中學學生(含公私立高級中學國中部)。
(二)國小高年級組:就讀臺南市各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三)國小中年級組:就讀臺南市各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學生。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6 日,報名網址: https://nanyinng.org/anti-1920/ 。
六、活動當...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交通部 108 年 10 月 21 日交安字第 108501390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希望透過創意著色及創作競賽,發揮學童無限創意及想像力,並讓家長及孩童透過活動一起參與,藉此讓「酒前酒後不開車」觀念從小落實,並進而影響家長。
三、針對五年級學生:
(一)請學校協助將比賽畫稿,提供給五年級學生(一人一份),詳如附件,並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二)為讓家長共同參與,請家長於完成之比賽畫稿「小叮嚀專欄」之家長簽章欄上簽名,再請學校協助統一收整報名表與比賽畫稿,完成報名程序。
四、其他年級學生:
(一)請學校老師鼓勵其他年級學生踴躍參加,可於「國語日報社」官方...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8 年度孝道教育系列比賽(『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故事徵文、創意文案、融入課程教案)」實施計畫公告展延徵件,請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19426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各級學校定期考試期程影響,爰收件截止日期展延至 108 年 10 月 25 日止(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檢附實施計畫 4 份,如有相關事宜,請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一)聯絡人:黃彥嘉專案助理。
(二)聯絡電話:( 07 ) 7613875#499 。
(三)電子信箱: jackhuang0404@tea.n...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有關 108 年 10 月 1 日起交通新制-騎乘電動自行車規範如下:
1 、騎電動車未戴安全帽( 300 元)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 300 元罰鍰。
2 、電動車超速( 900~1,800 元)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時,行駛速度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 25 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台幣 900 以上 1,800 百元以下罰鍰。
3 、擅自改裝電動車( 1,800~5,400 元)
電動自行車在道路行駛時,若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台幣 1,800 元以上 5,400 元以下罰鍰。
二...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