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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2 年 9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12002126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本方案為提供臨時人員旅遊保險服務,經總處洽承作廠商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方案適用對象可包含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臨時人員。
三、有關本方案變更適用對象等相關資訊,業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  )權益 e 點靈「其他」區、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最新消...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