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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07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8 年 3 月 5 日移署移字第 1080032825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因應各界反映,上開計畫申請方式,本次有重大調整,符合本計畫規定者,將採不抽籤方式進行核發,相關類組如下:
(一)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金等四大類組。
(二)新住民:新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 1 份
說明:
一、依據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 108 年 2 月 18 日台(108)漁經發字第 1080005 號函辦理。
二、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附表二),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 份、父母中有 1 人具漁會會員(漁民)資格之證明 1 份、自傳(500 字)1 份及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3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得獎學生名單於 108 年 5 月 31 日在該協會網站(網址: http://www.tfeda.org.tw 公布...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 107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07 年 8 月 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70091210 號函辦理。
二、請欲申請之學校依下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並於規定日期內彙整寄出:
(一)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四)申請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業優秀獎學金,請檢附前兩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單,並於 108 年 3 月 8 日前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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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市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案,請合於資格者 2/25 下班前向學務處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本局補助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及請領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新申請者,應檢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予撫卹令證書、戶籍謄本、其他證明文件及申請書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彙整初審後,連同優待名冊(加蓋關防)函報本局核辦。
三、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前已核定有案者,請檢附切結書、收據、經費收支清單、印領清冊(請用新表,勿用舊表,並加蓋申請學生私章及關防)及原核定公文(全或半公費)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各 1 份送本局憑撥。
四...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