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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資格:
(一) 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現任志工媽媽、有意願工作者等,具有相關助理員經驗者優先遴選。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00 分止,逾時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親自送件或通訊報名(需在 111 年 4 月 7 日前下午 4 時前寄達)填妥報名表(如附件 1 ),送至本校幼兒園辦公室辦理,報名時須檢附身份證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擇一)及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正本、疫苗施打二劑證明正影本或提供三日內快篩試劑檢測證明,現場驗畢後歸還(通訊報名者請提供疫苗接種紀... 觀看完整文章
親愛的家長您好:
轉知教育局公告,如有需要報名者請詳見附件檔案,自行報名,謝謝!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2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168285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 111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起至 3 月 3 日(星期四)截止(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止)。
三、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附表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縣市鑑輔會)辦理鑑定作業。
(二)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