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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李芳儀
電話: 06-2991111#8664
傳真: 06-2995877
電子信箱: fangilee@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 105014419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0144192A00_ATTCH5.docx 、 0144192A00_ATTCH1.doc 、 0144192A00_ATTCH2.doc 、 0144192A00_ATTCH3.docx 、 0144192A00_...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張雅雯
電話: 06-2991111#1063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cyw7412@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50144198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等相關資料,請踴躍推薦熱愛生命獎章候選人並逕向該會報名,請 查照。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張淑娟
電話: 06-2991111#8034
傳真: 06-2982360
電子信箱: chuansu0929@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 105019650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196509A00_ATTCH1.pdf 、 0196509A00_ATTCH2.pdf)
主旨:函轉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 105 年 3 月...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屠道文
電話:(06)299-1111#7878
電子信箱: doreentu@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0172108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172108A00_ATTCH1.pdf 、 0172108A00_ATTCH2.odt 、 0172108A00_ATTCH3.odt)
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 105 年 2 月 1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50008177B...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成淑慧
電話:市話: 06-2991111#8329 、網電: 99511
電子信箱: tn58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安(一)字第 1050147958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0147958A00_ATTCH4.pdf 、 0147958A00_ATTCH3.pdf 、 0147958A00_ATTCH5.pdf 、 0147958A00_ATTCH2.odt 、 0147958A00_ATTCH1....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陳麗如
電話: 06-2991111#8330
電子信箱: liju100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5014633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146336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郭憲銘
電話: 2991111#8968
傳真: 2955811
電子信箱: boned@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015581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0155815A00_ATTCH1.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同意放寬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併計其職前已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年資辦理休假,檢附原函影本 1 份,請查照。